通知公告
关于孵化器2024年下半年创业空间入驻项目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
编辑:创新创业学院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11-14 14:44:54

各创业空间入驻团队:

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湖工大双创〔2024〕3号)规定,2024年下半年创业空间入驻项目入驻期将满,需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年终考核,现将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2024年下半年入驻孵化器创业空间办公室的所有项目,必须参加本年度年终考核工作。


二、考核时间段

考核各入驻项目2025年1月-2025年10月期间经营情况。


三、考核工作安排

(一)发布年终考核通知(11月14日)

(二)提交考核材料(11月19日前)

各入驻项目依据2025年1月-10月经营情况,准备好以下考核材料,并将材料按序号顺序简易装订后提交:

1.《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空间企业年度考核表》(见附件)纸质版,完成自评分;

2.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学信网学历证明;

3.《企业报告》纸质版(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);

4.《资产负债表》(2025年1月-10月)纸质版;

5.《利润表》(2025年1月-10月)纸质版;

6.《现金流量表》(2025年1月-10月)纸质版;

7.《税收完税证明》(2025年1月-10月)复印件(通过电子税务局导出);

8.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》(2025年前三季度)纸质版(通过电子税务局导出);

9.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;

10.融资相关合同、到账证明等复印件;

11.带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+连续6个月工资流水复印件;

12.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复印件;

13.公司成员撰写论文(见刊)复印件;

14.公司成员重要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。(参考教务处《学科竞赛指南》)

特别说明:按照孵化器管理制度规定,各项目应按时按要求报送年终考核材料。不配合考核工作、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的项目,将被视作主动退出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。

(三)孵化器办公室初审(11月20日-21日)

孵化器办公室初审各项目提交的考核材料,并根据2025年度例行检查情况,统计出各项目日常管理分数扣分结果。

(四)专家评审(拟定于11月24日)

孵化器办公室组织专家,根据孵化器管理制度及各项目提交材料情况,对各项目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评审并打分。

(五)年终考核结果公示(拟定于11月24日-25日)

孵化器办公室结合专家评审打分及日常管理扣分情况,计算出各项目年终考核最终成绩,并在“湖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”网站上公示。


四、考核结果

年终考核排名前80%的项目通过本次考核,可展期入驻孵化器;考核结果排名后20%的项目未通过本次考核,将退出创业空间,并将暂停1年入驻创业空间申请资格。因考核以外原因退出孵化器的项目纳入20%。


五、考核通过项目展期入驻工作要求

通过年终考核的项目等待孵化器办公室发布入驻通知,按要求办理展期入驻手续,包括缴纳场地使用费、空调使用费、确认办公室资产、签订入驻合同、领取办公室钥匙等。


六、退出项目腾退办公室工作要求

(一)退出项目需于12月24日前完成办公室腾退工作,包括:

1. 做好办公室资产处理工作,包括将自有物品和资产搬离,确保办公室资产完好;

2. 做好办公室还原工作,包括装修拆除、清洁卫生工作等,确保无任何垃圾或废弃物遗留;

3. 完成以上工作后请联系双创A313翟良芳老师(手机号:15827215370)验收办公室卫生和资产情况;

4. 验收合格后,将办公室钥匙归还给翟良芳老师,完成腾退工作。

(二)其他注意事项

1. 12月24日为腾退工作的截止日期,请大家提前做好规划,确保按时完成腾退。

2. 请确保将办公室资产完整、应数归还,对于有遗失、损坏的情况,须按要求赔偿。

3. 对于擅自离开、恶意拖延、不配合腾退工作、性质恶劣的情况,创新创业学院将诉诸法律途径解决。


七、考核工作要求

(一)开展创业空间入驻项目考核工作是我校创新创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人才培养重要环节,请各项目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,确保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

(二)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,一经发现作假,将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。

(三)考核期间,所有项目需积极配合评审专家补充考核材料及接受相关问询。

(四)创新创业学院对此次考核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

附件: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空间企业年度考核表


湖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

湖北工业大学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公室

2025年11月14日